清远市直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办法:
市直下岗失业人员在广东省范围内灵活就业,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清远市社保局缴交社保费发票、当地(清城区、清新县)城镇《户口簿》原件,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服务柜台提出申请,经过经办人员审查后,凡是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即可领取社保补贴有关申请表格。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5、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补贴年龄界限至2007年底截止。
三、提交材料:(如实填写好申请表格后,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1、提交《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原件一份;
2、提交《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3、提交《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形式劳务证明》原件一份;
4、出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5、出示“当期市社保缴费发票”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6、出示《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当事人页)一份;
7、提交本人户名清远开户的农行活期存折帐号复印件一份;
8、将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剪下,自行贴于申请表中;
9、将本人小一寸半身照片2张自行贴于申请表中;
四、补贴原则:按时缴交社保费,分期补贴。即先交费后补贴,超过期限补交费不补贴。
例如:1月份缴交1月份社保费的,当月可享受社保补贴;如果2月份才补缴1月份社保费的,即不能享受1月份的社保补贴。
五、补贴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在补贴范围)。
六、补贴标准:社保补贴标准=社保月缴费基数×补贴月数×50%
七、申请补贴受理和截止时间
●2007年分三期补贴
(1)1--3月份补贴,4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2)4--6月份补贴,8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9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3)7--12月份补贴,10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2008年分二期补贴:
(1)1--6月份补贴,4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2)7--12月份补贴,10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1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八、补贴期限
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九、审核流程:
市职介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清远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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