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暂不建经济适用房
本报讯清远第一批60套廉租房选址确定在东城,计划在今年年底动工,最快在明年年中可以完成。这是记者日前在市房管局得到的最新消息。
第一批廉租房建设60套
据了解,这批廉租房地址选在东城J13区,约27亩,建成廉租房面积3000平方米。目前已经进入了规划和委托设计阶段,最快在明年7月左右可以完工。市住房解困办主任李锦宗透露,市政府今年共落实廉租房保障资金500万元。
“如果能租到廉租房就太好了,最起码可以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方便照顾。子女再也不用挤在几平方的小房了。”家在“子尽”尾岗的邹太太激动地说。邹太太一直身体不好,邹先生前些年又下岗了,靠微薄的收入根本不敢想买房子的事,一家四口挤在租来的37平方米小房。邹太太说:“子女都长大了,挤在同一小屋实在不方便,父母也只能搬到妹妹处住。早前就想租一间稍微大点的房子,但我们一个月只有1500块的收入,负担不起。现在希望能快点落实政策,解决我们一家的大问题。”在不久的将来,邹太太一家几口挤“鸽笼”的状态将得到改变。
为了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2008年8月1日,清远市政府开始施行《清远市市区廉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进行帮助。按照补贴标准,邹太太一家如果能通过审核的话,邹太太每月可以获得180元的补贴。邹太太说:“有了补贴我们就可以租一间大一点的房子了,也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照顾了。”
目前,市区纳入民政局低保家庭户数为580户,人口1460人。今年4月,市政房管局对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统计显示,市区基本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207户,723人,主要分布在旧城下廊片区、新城小区片区、洲心片区,以及石角、龙塘、源潭三个镇街范围。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已经开始对各申请家庭进行核实。
经济适用房今年暂不建设
按照“十一五”规划,今年计划用地0.327公顷,建设90套共60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据市政房管局今年4月调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有72户,共255人。但根据清远市区情况,目前暂不考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据介绍,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市区中低价格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价格接近。另外,目前套型面积在65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较多,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量不大。
“今年廉租房才建60套,经济适用房又不建,很难惠及到我们这些中低层的家庭的。”刘先生是一名下岗工人,女儿上高中,一家几口人均月收入大约400元,按照目前申请廉租房要求的家庭月可支配收入315元以下的规定,刘先生没有达到要求。刘先生表示,按照目前的标准,他们很难申请到,或者说要申请到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可能要等上很长一段时间。希望可以申请的标准相应降低或者尽快多建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我市“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选址主要考虑在旧城、小市、洲心、高新区、新城以及东城六个区域,并以旧城扶贫区和洲心区为主要网点,规划用地8公顷,建设廉租房555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97000平方米,石角、龙塘、源潭三个镇街视具体情况而定。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容积率控制在2.2以内,层高控制在六层,且首层考虑建成非住宅用于出租,租金用作管理和维护。廉租房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房控制在65平方米左右。预计到2010年一共建成240套廉租房,共120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60套,共23600平方米。
清远市近年来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清远市政府在1990年成立了市区解决住房困难领导小组,先后投入解困资金8.26亿元,兴建解困房、回迁房92栋,建筑总面积达到72.43万平方米。此外,坚持“两个70%”以及“两限、两竞“政策,增加适用住房用的和廉租房用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存量土地的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重点查处囤积土地行为,加大限制土地处理力度,对限制土地超过二年的收回土地使用权。余映仪